2、噪声
项目厂界东、南、西侧昼间噪声为51.8~55.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为53.3~5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废水
项目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经监测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11mg/L,COD浓度最大值为30mg/L,BOD5浓度最大值为10.2mg/L,粪大肠菌群浓度最大值为60MPN/L,检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及承德市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要求落实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满足污染物治理要求,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投运后大气、水、噪声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总体上符合原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
按相关标准完善医废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医疗废物管理。
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6日